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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后续管理

导读: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后续管理,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后续管理,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提出请假并发书面传真确认,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018 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已被我院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批次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十九条 学院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此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院每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和帮助困难学生。

  第二十条 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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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节选自:https://www.zhijiao.cn/gaozhi/news-detail/3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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