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8:00 - 24:00

18979108323

您现在的位置: 天津春季高考网 >  招生院校 >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 学院动态  >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导读: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

  第十二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填报我院<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参加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并且专业考试合格;(二)录取时,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按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投档线和报考我院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五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将盖有“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录取新生专用章”,《录取通知书》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的邮寄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以上就是“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天津春季高考的相关内容,如天津春季高考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天津春季高考成绩查询、分数线等敬请关注天津春季高考网。

  文章节选自:https://www.zhijiao.cn/gaozhi/news-detail/38118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