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8:00 - 24:00

18979108323

您现在的位置: 天津春季高考网 >  招生院校 >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 学院动态  >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导读: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考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能力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中英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我院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以上就是“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天津春季高考的相关内容,如天津春季高考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天津春季高考成绩查询、分数线等敬请关注天津春季高考网。

  文章节选自:https://www.zhijiao.cn/gaozhi/news-detail/46074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