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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中职毕业生录取规则

导读: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中职毕业生录取规则,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中职毕业生录取规则,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以及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EMS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根据《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已被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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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节选自:https://www.zhijiao.cn/gaozhi/news-detail/5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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