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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相关规定

导读: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正在备考天津春季高考的考生们!

  天津春季高考网分享: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正在备考天津春季高考的考生们!

  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负责依法按章开展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职业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录取总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以生物、化学、语文、数学、物理、政治、历史、地理为顺序作比较,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高的考生。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请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好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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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https://www.zhijiao.cn/gaozhi/news-detail/4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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